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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京师合肥静思】青年律师的执业之“道”感悟(五)

发布日期:2020-09-27 浏览次数:1014

乐于探索,勤于思考、善于主动,是执业律师必备的素质。京师合肥分所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孙勇律师精心总结自己20多年职业生涯的精华,梳理出可供借鉴的执业感悟,以期“抛砖引玉”,共同思索更加有效的“执业之道。”


律师的法律思维


◆律师不是法律风险的妄议者,评论员,不是法条简单解释者,而是提供解决思路与方案的执行者。


◆政治性、社会性和法律性永远是中国律师代理业务的根基。


◆美是主客观的统一。律师不光要掌握代理思路与辩护思路,而且要尽力熟悉侦查思路、检察思路和审判思路,实现三者完美统一。


◆以事实为依据,建立立体法律思维,摆脱线性思维,避免机械的套用法条。要充分思考法律主体——法律关系——各方诉求(目的)三者辩证关系,以案情——律师观点——法律依据——判例模式构建思维导图,实现诉与非诉目标。